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及市、縣有關要求,經(jīng)對民辦學校年檢督查、提交的材料審核后,擬同意“安徽青華公學”變更辦學類型及辦學內容,現(xiàn)予以公示并征求社會各界人士意見?,F(xiàn)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反映問題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縣教體工委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報本人真實姓名。
2.要求。反映問題要本著對教育事業(yè)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3.公示時間。從元月5日起至元月12日止。
4.公示聯(lián)系科室和受理電話 郵編:242800
聯(lián)系科室:縣教體局辦公室, 電話:5021415
縣政府教育督導室,電話:5021220
附件:1.關于安徽青華公學請求變更學校辦學類型的申請
2.青陽縣民辦學校變更申請表
3.安徽青華公學辦學章程
4.安徽誒比教育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
青陽縣教育體育局
2021年1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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