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qū)民政局、財政局、殘疾人聯(lián)合會,九華山社保局、財政局, 開發(fā)區(qū)社會事務局、財政局:
為進一步改善和提高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根據(jù)民政部、 財政部、中國殘聯(lián)《關于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 護理補貼標準動態(tài)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民發(fā)〔2019〕67 號) 和《關于進一步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民發(fā)〔2021〕70 號)等文件精神,經市政府批準,現(xiàn)就提高我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的標準
1.一、二級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由 800 元/年·人提高至 960 元/年·人(80 元/月·人);
2.三、四級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由 500 元/年·人、
400 元/年·人統(tǒng)一提高至 720 元/年·人(60 元/月·人);
3.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由 720 元/年·人提高至 840 元/年·人(70 元/月·人)。
二、資金保障
1.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所需資金,由省與縣(區(qū))財政按照 省定標準的 6:4 比例共同分擔。
2.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所需資金,除石臺縣(貧困地區(qū))由省與縣財政按省定標準的 6:4 比例分擔外,貴池、東至、青陽、九華山、開發(fā)區(qū),由本級財政自行承擔。
3.提標后高于省定標準的新增經費,由各縣(區(qū))、九華山、開發(fā)區(qū)財政自行承擔。
三、新標準執(zhí)行時間
新標準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執(zhí)行。
四、有關要求
1.各地應加大資金籌集力度,統(tǒng)籌做好資金保障和資金撥付工作,確保按月足額發(fā)放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 補貼。
2.精準摸排困難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情況,及時將符合殘疾人“兩項補貼”發(fā)放條件的殘疾人納入保障范圍,實行動態(tài)管理,做到“應補盡補”,切實筑牢殘疾人生活保障底線。
池州市民政局 池州市財政局 池州市殘疾人聯(lián)合會
2022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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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青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單位:青陽縣數(shù)據(jù)資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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