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陽縣2022年保障性住房實物配租工作實施方案
發(fā)布時間:2022-12-05 09:49
來源:青陽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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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2022年保障性住房實物配租工作順利實施,根據《青陽縣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有關政策規(guī)定,結合我縣申請保障性住房家庭住房需求和保障性住房的房源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保障性住房實物配租工作的領導,分配全過程邀請縣住建局、縣房產事務中心、縣公證處、蓉城鎮(zhèn)人民政府和蓉城鎮(zhèn)社區(qū)服務中心、各居委會主要負責人參加,對分配工作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真正實現分配過程公平、公正、公開。
二、房源及申請家庭概況
(一)待分配房源情況:
共計22套,分別為:
碧桃園小區(qū)保障房一室一廳6套,面積40㎡;九子東路保障房一室一廳10套,面積38㎡;九子東路兩室一廳4套,建筑面積:55㎡,碧桃園小區(qū)兩室一廳2套,建筑面積57㎡。
(二)申請家庭情況
本次社會申請家庭總計10戶,可全部提供房源,其中低保戶申請家庭4戶,中等偏下低收入申請家庭 6戶。
申請家庭需求情況:
1、優(yōu)先選房(肢體殘疾1戶、患大病1戶)共計2戶:
二室一廳:陶勇、汪春芳
2、一室一廳(1人戶或夫妻型)家庭:4戶:
金自銳、徐勁松、邵建文、李景峰
3、二室一廳(單親家庭或3人戶以上)家庭4戶:
李勝、高冬梅、楊春香、疏學文
三、實物配租原則
(一)本次實物配租實行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軌配租。
配租后根據申請人申請性質實行收取租金。配租后接受統(tǒng)一的保障房租后管理。
(二)房源分配原則,根據申請家庭住房實際需求,按以下原則分配:
1、優(yōu)先選房2戶家庭:依據人口選擇二室一廳房源或一室一廳房源。
2、1人戶或夫妻家庭4戶搖號選擇碧桃園、九子東路小區(qū)公租房一室一廳。
3、2人戶里單親家庭及3人戶及以上共4戶搖號選擇碧桃園、九子東路小區(qū)公租房二室一廳。
(三)搖號配租分配順序確定:
1、第一輪:1人戶或2人戶夫妻家庭共4戶,先搖順序號(1-4),再按順序號抽一室一廳。
2、第二輪:2人戶里單親家庭及3人戶或3人以上家庭共4戶先搖順序號(1-4),再按順序號抽二室一廳。
抽出具體房源經現場公證后,憑其抽出的房卡作為簽訂保障性住房租賃協(xié)議和領取房源的依據。
四、方法步驟及時間安排
實物配租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采取對所有申請人和房源全部公開搖號的形式開展實物配租,根據具體情況,時間安排2022年12月16日,搖號地址:縣房產事務中心一樓紅色物業(yè)聯(lián)盟服務站。
交房時間:12月21日-31日,如該時間段未到縣房產事務中心辦理入住手續(xù),視為放棄。房租從2023年1月開始計算。
交房房租計算方法:統(tǒng)一按現行的公租房租金標準每月每平方米3元收取,租金一年一交,低保戶經本人申請,在實物配組協(xié)議合同期內,最低生活保障證以每年7月份審核通過后,持最低生活保障證原件報縣房產事務中心審核,房產事務中心審核通過后,按照承租戶入住公租房的實際面積,給予發(fā)放每月每平方米2.5元的年度租金補貼,集中在每年的8月份打卡發(fā)放租金補貼。當低保承租戶條件發(fā)生變化不再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證或承租期間違反公租房管理相關規(guī)定的等不再符合公租房承租條件的,停止發(fā)放租金補貼。
五、工作要求
各相關單位在保障性住房分配過程中,要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嚴格辦事程序嚴把政策關。對弄虛作假違反有關規(guī)定的,嚴肅處理。
本實施方案由縣房產事務中心負責解釋。
青陽縣房產事務中心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