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陽縣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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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民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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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3日國務院第171次常務會議
財政部 應急部關于印發(fā)《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2020〕245號)
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皖財建〔2020〕9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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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災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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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生較大以上自然災害,對因災造成基本生活困難及重建修繕房屋的群眾給予救助:災害應急救助人均300元;旱災救助人均60元;冬春生活困難補助人均90元;因災倒房戶重建補助戶均2萬元,損房戶維修補助戶均2000元;過渡期救助按照每人每天補助20元錢、救助期限3個月的標準實施;對因災遇難人員的家屬,按照每位遇難人員100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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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國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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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報、村評、鄉(xiāng)審、縣定,緊急情況下可簡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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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財政惠農補貼資金“一卡通”打卡發(fā)放或實物救助,必要時可統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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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災害發(fā)生情況,實時發(f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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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6-326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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