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處罰對象:青陽縣廟前十字路德年超市
2.案件名稱:青陽縣廟前十字路德年超市涉嫌經營霉變的食品案
3.違法主要事實:涉嫌經營霉變的月餅
4.處罰種類和內容:一、警告; 二、沒收已依法扣押月餅; 三、沒收違法所得3元,罰款3000元。
5.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
6.作出處罰決定部門:青陽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7.處罰時間:2024.8.19
8.處罰決定書文號:青市監(jiān)處罰〔2024〕288號
9.處罰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動履行;自處罰決定書收到之日15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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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青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單位:青陽縣數據資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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