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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陽縣廟前鎮(zhèn)伊家商務酒店未按照規(guī)定對顧客用品用具進行清洗、消毒、保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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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陽縣廟前鎮(zhèn)伊家商務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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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723MA2RDD1F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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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陽縣廟前鎮(zhèn)伊家商務酒店未按照規(guī)定對顧客用品 用具進行清洗、消毒、保潔導致客房內漱口杯內有污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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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衛(wèi)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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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衛(wèi)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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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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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衛(wèi)公罰﹝202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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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1、警告;2、罰款人民幣1000 元整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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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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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陽縣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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