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陽縣蓉城鎮(zhèn)牌樓村村民委員會:
你單位報送的《關于青陽縣和美鄉(xiāng)村牌樓村精品示范村項目親水平臺工程涉河建設方案的請示》及《青陽縣和美鄉(xiāng)村牌樓村精品示范村項目親水平臺工程涉河建設方案》《青陽縣和美鄉(xiāng)村牌樓村精品示范村項目親水平臺工程防洪評價報告》(項目代碼:2410-341723-04-01-917343,以下簡稱《報告》)審批申請等相關附件收悉。我局組織了該工程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專家評審會,專家組提出了評審意見。根據《報告》的結論及專家評審意見,在采取減輕或消除洪水影響防治補救措施的前提下,擬建項目的建設對防洪的影響較小。現(xiàn)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現(xiàn)就該工程涉河建設方案做出行政決定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況
本工程位于青陽縣蓉城鎮(zhèn)牌樓村,青陽縣南外環(huán)芙蓉大道橋上游約600m處,青通河左岸,工程占地面積0.38h㎡,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游步道、下河汀步與親水埠頭、景觀綠化和亮化提升等,建設場地標高19.20m-19.60m。
游步道采用卵石路面和礫石路面兩種型式,其中卵石路面約250m,路面寬 1.50m;礫石路面約100m,路面寬0.60m。
二、基本同意青陽縣和美鄉(xiāng)村牌樓村精品示范村項目親水平臺工程建設方案。
此項目建設下河汀步與親水埠頭2處,采用青石汀步與游步路銜接,親水埠頭頂面高程15.50m。岸坡防護全長約190m,采用2.50m長單排杉木樁防護,樁頂高程15.00m。
三、基本同意《報告》中水文、沖刷、堤防滲透穩(wěn)定影響等分析計算方法及成果。
四、基本同意《報告》中防洪綜合評價、消除和減輕影響措施。
五、你單位應合理安排工期,近堤段工程嚴禁在汛期施工,擬建工程開工前,應編制施工期度汛應急預案,報縣防汛指揮機構和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六、你單位應充分重視河道保護工作,嚴禁向河道內棄土棄渣及排放未經處理的污水,及時清除河道管理范圍內施工臨時設施,確保河道行洪通暢。
七、你單位需在施工期間對工程所在河段岸坡進行必要的維護及觀測,如發(fā)現(xiàn)不利情況,要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施工期間應按照有關管理要求處理好棄渣、棄土的堆放;工程建設和運行期間,須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服從防汛指揮機構的統(tǒng)一指揮。
八、擬建工程涉及其他行政審批事項的,你單位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取得相應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開工建設。工程建設中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權益的,由你單位自行妥善解決。
九、工程需按批準的位置、方案實施,不得擅自改變。工程建設過程中涉河項目建設方案如有重大變更,要按照規(guī)定報我局重新辦理審批手續(xù)。
十、工程竣工驗收時,你單位應及時通知我局參加涉河部分專項驗收,有關竣工驗收資料報我局備案。
十一、本行政許可決定有效期為三年,自簽發(fā)之日起計算。期滿后,若該工程未開工建設,本行政許可決定及《報告》自行失效;若要繼續(xù)建設,你單位應在有效期滿三十日前提出延續(xù)申請。工程建設過程中,若項目的性質、地點、規(guī)模、設計方案、防治補救措施等有較大變更的,應重新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并按規(guī)定重新辦理許可手續(xù)。
十二、你單位如對本行政許可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青陽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6個月內向青陽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青陽縣水利局
2025年4月15日
抄送:池州市水利局,青陽縣蓉城鎮(zhèn)人民政府,池州市池淼水務科技有限公司。
用微信掃描二維碼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主辦單位:青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單位:青陽縣數(shù)據資源管理局
運維電話:0566-5038187 不良信息舉報 中國互聯(lián)網協(xié)會
皖ICP備05015023號-1 皖公網安備 34172302000005號 網站標識碼:3417230025 本站支持IPV6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