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我結婚前按揭購買了一處房屋,房產證上有我和我爸的名字,按揭一直再還,現(xiàn)在離婚了房子能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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