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要求,結合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統(tǒng)計數(shù)據(jù)撰寫。本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部分組成,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報告的電子版可在青陽縣人民政府網站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青陽縣公安局辦公室聯(lián)系(地址:青陽縣蓉城鎮(zhèn)陵陽路254號;電話:5020925)。
一、總體情況
2019年,青陽縣公安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tǒng)領,深入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政務公開各項決策部署,緊扣公安職能,強化工作舉措,壓實部門責任,著力優(yōu)化網上政務服務,嚴格依申請公開流程,及時回應群眾關切,政務公開效能有力提升。
(一)主動公開情況。青陽縣公安局圍繞重點領域,加大主動公開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開主動公開基本目錄規(guī)范(2019年版)》要求,結合工作實際,設置“政策法規(guī)、重大決策預公開、機構領導、應急管理、重點領域、新聞發(fā)布、回應關切”等20項一級目錄,部門文件、意見征集、人大代表建議辦理、機構簡介、行政權力運行結果等23項二級目錄,本部門預算、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強制等11項三級目錄。2019年,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280余條,基本實現(xiàn)公安領域全覆蓋。
1.《條例》第二十條第(七)項:財政預算、決算信息公開情況。
本年度公開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2019年度“三公”經費預算、2018年度 “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信息4條。
2.《條例》第二十條第(九)項:政府采購信息公開情況。
公開政府采購信息10條。
3.《條例》第二十條第(十二)項:突發(fā)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公開應急管理信息4條。
4.《條例》第二十條第(十五)項: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加強政策解讀工作,本年度共發(fā)布本級解讀材料6條,其中負責人解讀1條,其他解讀5條;本年度共發(fā)布上級解讀材料10條?;貞P切4條,其中主動回應3條,互動回應1條。監(jiān)督保障公開信息6條,其中公開制度2條,專項工作2條、工作推進2條。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青陽縣公安局在辦公地點設立了依申請公開受理點,開通了網站的網絡申請渠道,受理公眾通過當面、網絡、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019年,青陽縣公安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件并已依法答復完畢,其中,自然人申請1件;予以公開1件。
全年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未收取任何費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確工作機構,確立由本機關主要負責同志負總責、分管領導牽頭、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各科室密切配合、專人負責的工作機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青陽縣公安局修訂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務輿情回應制度、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公文公開屬性源頭認定和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推進。
(四)公開平臺建設。圓滿完成網站集約化遷移任務。依據(jù)《安徽省公安廳辦公室關于全省公安互聯(lián)網網站集群遷移至省級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的通知》要求,我局積極配合省公安廳,完成全省公安網站集群整體遷移至省級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工作,進一步提高了網站的服務效率和品質。二是全面推進“放管服”改革。嚴格落實國務院推行的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工作要求,全力提高行政審批效率。
(五)監(jiān)督保障。一是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印發(fā)《縣公安局關于做好政務信息公開維護工作的通知》,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任務細化分解,明確主體責任和時限,要求各相關業(yè)務單位安排一名信息聯(lián)絡員,負責日常的政府信息公開信息維護工作,確保工作持續(xù)有效推進。二是加強《新條例》的學習和落實。我局舉辦政府信息公開業(yè)務培訓會,就如何貫徹落實《新條例》做了明確部署和要求,要求各相關單位準確把握政府信息公開的基本內涵和總體要求,共同推進政務公開工作齊抓共管、協(xié)調有序的工作格局,努力使我局政務公開工作的規(guī)范化水平再上新臺階。三是狠抓整改落實。我局積極根據(jù)主管部門反饋的問題清單,責令局各相關部門限期整改到位,并將整改結果及時公布在縣政府信息公開網上,確保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制作數(shù)量 | 本年新 公開數(shù)量 | 對外公開總數(shù)量 |
規(guī)章 | 0 | 0 | 0 |
規(guī)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行政許可 | 28 | -3 | 1464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21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行政處罰 | 426 | -22 | 569 |
行政強制 | 20 | +3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0 | 0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shù)量 | 采購總金額 |
政府集中采購 | 4 | 994.5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合計 |
商業(yè) 企業(yè)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 益組織 | 法律服 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 不予 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 無法 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五) 不予 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總計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主要問題:1、少數(shù)部門的工作人員對于公文的公開屬性的界定不夠清晰,導致公開度不夠。
2、一些群眾混淆了依申請公開與投訴、申告、舉報、咨詢的區(qū)別,提出了與政府信息公開無關的申請。
(二)改進情況:1、廣泛征集意見。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征集社會評議意見和建議,據(jù)此采取措施補缺補漏,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
2、積極開展培訓。通過開展業(yè)務學習、組織專題培訓、加強日常指導等途徑,進一步增強本局各單位負責人和承辦民警的政府信息公開意識,提高對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視度和民警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積極性。
3、加強宣傳引導。通過宣傳使群眾能正確行使好權力,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效率。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青陽縣公安局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