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統(tǒng)計數據撰寫,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tǒng)計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部分組成。
一、總體情況
2020年,青陽縣統(tǒng)計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tǒng)領,嚴格按照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和縣政務公開要求,不斷完善工作措施,加強重點領域信息公開,進一步提升政務公開實效。
(一)主動公開情況。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開主動公開基本目錄規(guī)范(2019年版)》和試點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目錄設置要求,結合工作實際,設置“政策法規(guī)、決策部署落實情況、機構設置、財政預決算、行政權力運行、新聞發(fā)布”等23項公開目錄。深化“放管服”改革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方面,變統(tǒng)計管理為統(tǒng)計服務,加強統(tǒng)計分析、推進統(tǒng)計公開,提升對調查對象的業(yè)務指導,增強統(tǒng)計服務的能力和水平。2020年公開發(fā)布各類信息161條。
1.《條例》第二十條第(二)項:機構設置公開情況。
在權力配置公開專欄里設置了部門介紹、單位領導和內設機構等相關專欄,公布了機構職能、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lián)系方式以及領導姓名、職務、工作簡歷、分管工作等信息。
2.《條例》第二十條第(三)項:規(guī)劃計劃信息公開情況。
本年度未制定相關規(guī)劃計劃。
3.《條例》第二十條第(四)項: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統(tǒng)計信息公開情況。
本年度公開月度信息11條、年度信息5條(含統(tǒng)計公報)、專業(yè)分析27條、主要經濟指標分析11條。
4.《條例》第二十條第(七)項:財政預決算信息公開情況。
本年度公開2020年度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情況、2019年度部門決算、“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等信息4條。
5. 《條例》第二十條第(十)項: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公開情況。
本年度無重大項目建設。
6.《條例》第二十條第(十一)項:扶貧、教育、醫(yī)療、社會保障等領域情況。
本單位公開扶貧工作信息5條。
7.《條例》第二十條第(十二)項:突發(fā)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本年度發(fā)布2020年應急管理情況說明信息1條。
8.《條例》第二十條第(十三)項:環(huán)境保護、公共衛(wèi)生、安全生產等領域的監(jiān)督檢查情況。
本單位無此領域信息。
9.《條例》第二十條第(十四)項:公務員招考公開情況。
本年度我單位未招錄公務員,無招考信息。
10.《條例》第二十條第(十五)項: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本年度共發(fā)布上級解讀材料信息7條、本級解讀材料信息4條、輿情回應信息7條。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h統(tǒng)計局開通了網上政務服務申請渠道,受理公眾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供統(tǒng)計資料和統(tǒng)計信息咨詢服務。
本單位全年提供各項統(tǒng)計信息咨詢,不收取任何費用。2020年全年,青陽縣統(tǒng)計局共接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確工作機構,由于人事變動,及時調整了領導小組,負責局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實施。二是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屬性公開源頭認定和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等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安全公開。
(四)公開平臺建設。一是按照試點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目錄設置要求,及時調整欄目設置,并將原有信息遷移到對應欄目內。二是根據《規(guī)范》要求,結合工作實際,規(guī)范本單位公開事項的內容。三是加強與本地媒體合作,邀請縣廣播電視臺、縣融媒體服務中心等新聞媒體舉辦了新聞發(fā)布會。
(五)監(jiān)督保障。一是積極參加縣政務公開辦舉辦的業(yè)務培訓,完善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二是根據第三方評估問題明細,嚴格按照政務公開辦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整改到位。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guī) 章 | 0 | 0 | 0 |
規(guī)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0 | 0 | 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2 | 0 | 2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0 | 0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合計 |
商業(yè) 企業(yè)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記這一情形,不記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0 | 0 | 0 | 0 | 0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投訴舉報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1.信息公開時效性還應進一步增強,信息發(fā)布的規(guī)范程度需要進一步提高;
2.政策解讀形式還需要多元化,要生動、明了,更加貼近群眾生活;
3.社會關切主動回應還要進一步加強,及時關注社會的難點、熱點問題。
下一步,我們將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加強宣傳培訓,增強工作人員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水平,更好地服務廣大群眾。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